2019-12-20 15:36:53 公务员考试网 //taizhou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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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推进“三全育人”工作,探索和创新富有我校特色的书院教育管理模式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,构建密切互动、教学相长、和谐相容的新型师生关系,学校决定在书院推行导师制。根据《台州学院书院制工作方案》,特在全校教职工中集中选聘一批书院导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书院制相关介绍
实施书院制是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推动学校发展,探索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管理的新模式,是一种在第一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非正式培养的教学方式,是对课堂教育的重要补充。书院通过通识课程的开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,强化学生的通识教育和非专业素质拓展,同时书院导师为学生在学业发展、生活适应、职业规划、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。
学校结合实际,在椒江校区、临海校区分别建立心湖书院、广文书院,每个书院配备“一坊二区三室”,即素质提升工作坊、学习交流区、图书阅览区、谈心谈话室、师生研讨室、多功能活动室,为书院导师、学生开展课程教学、交流研讨、文化活动等提供场地保障。
二、选聘原则
书院导师面向全校教职工选聘,实行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,坚持师生双向选择、择优聘任的原则。首批书院导师按照师生比不高于1:10比例聘任50人左右。
三、选聘条件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、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深厚的教育情怀、关心学生发展,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。
2.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保证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学生指导工作。
3.原则上以教授、副教授、博士等专任教师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为主,适当聘请校外专家、社会贤达、行业领军人物等。在育人工作中富有显著成效的教师可不受职称、学历限制。
四、导师职责
1.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掌握学生的思想、心理和学习状况,及时提供辅导支持,关心和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2.指导学生制定学习和发展规划,帮助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设计。
3.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各类读书沙龙、素质拓展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公益和社团活动等。
4.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定期举行研讨会、报告会、专题讲座等非课程形式的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。
5.导师建立个人工作日志,每周指导学生时间不少于2小时。
五、聘期与待遇
1.聘期一般为二年;聘期满后,可根据需要续聘。
2.配备助教(导生)一名,可享用书院内的所有公共设施。
3.导师工作经历(一届两年)视同班主任工作经历,可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。
4.按照10%比例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导师(仅限专任教师)可视同专任教师年度考核优秀(专任教师的年度正常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),享受当年度1.2倍全年考核奖(不重复计算)。
5.授予工作成绩显著的导师“优秀书院导师”称号,在职称评定与年度考核时与校级奖励同等效力。
六、选聘程序
1.报名。学校公开发布书院导师选聘公告,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。
2.初审。党委学工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提交学校书院管理委员会审核、遴选。
3.审定。书委会确定导师名单并提交学校审定。
4.聘任。学校发布聘任文件并颁发聘书。
七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1.报名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日止。
2.报名方式: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填写《台州学院书院导师选聘报名表》,并提供2M以上近三个月生活照(近照、JPG)一张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3367268@qq.com,邮件主题请标注:学院/部门+姓名+心湖书院或广文书院。
联系人:党委学工部 郑欢(666433)
台州学院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台州学院党委学工部
2019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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